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,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根据《公务员法》有关规定,鹰潭市政协机关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,现公告如下: 一、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职位:鹰潭市政协机关干部。选调人员原则上实行同职级安排,具体岗位由市政协机关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。选调人数为3人。 二、选调范围和条件 (一)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全市范围内副科级及以下层次的公务员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)。 1.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; 2.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(符合赣组发〔2008〕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实施公务员法单位的)。 (二)资格条件 1.良好的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,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 2.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优先选拔有较好文字功底的干部; 3.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); 4.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; 5.身心健康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 1.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; 2.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,有违纪违法行为的,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 3.2014年2月18日后考入乡镇机关; 4.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。 三、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(一)自愿报名(2017年4月17日-- 5月12日):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,到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(市经济大厦A319室)报名。 报名所需材料: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《报名表》一式三份(在鹰潭市政协网站下载)、2寸蓝底免冠照3张(均附电子版)。 (二)资格审查(5月15日--5月17日):市政协机关党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、报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,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。 (三)组织考试(5月18日--5月28日):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 1.笔试。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,采取闭卷方式。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及政协统战知识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、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。 2.面试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公开选调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(与最后一名入闱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)。面试时需携带本单位同意考生本人被选调的书面证明,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(含追问、情景模拟等)形式进行。 (四)考察和体检(5月29日--6月10日): 1.考察。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,原则上按1:2的比例提出考察差额人选名单,经机关党组研究确定后,组织考察组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、履职能力、工作业绩,并对人选资格进行档案审查,全面了解干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现实表现。考察不合格的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。考察结束后,市政协机关党组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,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,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,考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。 2.体检。组织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则依次递补。 (五)公示拟调人选:将拟选调人选在鹰潭市政协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 (六)办理调动手续: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。 四、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(一)公开选调工作在市政协机关党组领导下进行,市政协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,接受市委组织部、市纪委全程监督。 (二)参加选调的干部要端正态度,诚信报名。凡发现弄虚作假,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。 (三)参加选调工作的人员有徇私舞弊、泄密等行为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鹰潭市政协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
市政协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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